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内進行産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在其他時段内作業的,應當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輕對周圍居民的幹擾。”
要是在禁止裝修的時間段擾民的話,一般情況下可以采取以下幾種辦法:
1、首先直接前往裝修的家中,與裝修工人或者業主溝通,換個時間,能及時停止擾民最好;
2、要是對方拒絕,可以找物業或業委會将問題反饋,由物業協調解決。或者省略第一步,直接協同物業人員去裝修業主家,要求馬上停止裝修活動;
3、如果業主不聽從鄰居和物業的勸說,可以考慮報警,讓警方協調解決問題。
根據規定,從家庭室内發出嚴重幹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未采取措施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但是這種辦法會嚴重影響鄰裡間的和諧,需要謹慎使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