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是:保持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 , 彌補市場調節的不足 ,從而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1、經濟手段: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對經濟利益的調整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
作用:有利于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别是國家制定和實施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起重要作用。
2、法律手段:國家通過制定和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經濟活動的手段。
作用:可以有效地維護經濟活動參加者的合法權利,調整社會經濟關系,規範生産經營者的活動和市場秩序,保證經濟的正常運行。
3、行政手段:國家通過行政機構,采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規定等行政措施來調節和管理經濟的手段。
特點:直接、快速。
注意:運用行政手段對經濟進行調節,必須反映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也不能片面強調和過多地運用,否則将不利于市場作用的發揮,甚至産生消極的後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