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早在魯國時期,中國漢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說法,但持續、廣泛的放生習俗的形成,還是在佛教傳入中國之後。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到佛教放生中具體了解關于放生的曆史吧。
放生習俗的淵源
先秦時期,孔子以舜為好塵榜樣,強調環境保護;孟子則強調恻隐之心,并以仁義思想啟發梁惠王,《呂氏春秋·異用》、《列子·說符》等已經開創戒殺放塵的風氣。佛教傳入漢地後,昙無谶譯《金光明最勝王經·流水長者子品》為佛教放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商湯之所以讨伐成功,除了擅用萬物之外,更懂得珍惜生靈,不讓一切生命被趕盡殺絕,其治國所行仁愛之風,山“成湯解網”事迹可見一斑。《呂氏春秋·異用》記載:
湯見祝網者,置四面,其祝曰:“從天墜者,從地出者,從四方來者,皆離吾網。”湯曰:“嘻!盡之矣。非桀其孰為此也?”湯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網罟,今之人學纡。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漢南之國聞之曰:“湯之德及禽獸矣。”四十國歸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鳥;湯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網其四十國,非徒網鳥也。’
成湯仁民愛物,強調放塵為上合天心,下順民意,仁君不忍見獵人四面布網,有違上天好生之德,于是去除三面,僅存一面:并更改祝禱詞,化殺戾氣為和祥之氣,表現了統治者若行放生将比殺塵較易獲得民心。
“成湯解網”對後世影響很大,明代蓮池《戒殺放塵文》仍然引用其故事。《列子·說符篇》記載了“周簡子正旦放生”的故事:
邯鄲之民,以正月元旦獻鸠于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衆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然。”’由此可知,邯鄲在春秋時代已經出現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風俗,但是民間放生主要是表示對生靈的恩惠,先捕生靈然後再放之,則功過難以相抵。當時,周簡子聽衆門客勸導,将“捕物放生”的作法改為“禁民捕捉”,這是中國禁止屠釣的早期記載。
宋以前的放生活動
南北朝以來,放塵習俗逐漸流行。北魏獻文帝下敕,勿用牲畜祭祀天地宗社,每年活七萬五千牲畜的性命。北齊文宣帝實踐佛教的慈悲教法,積極斷絕肉食。天保七年(556)五月,文宣帝認為肉食是違反慈悲,故不食肉。天保八年(557)四月庚午頒诏禁取蝦、蟹、蛤、蚬等,隻準捕魚;同月乙酉,不論公私禁絕以鷹、鵄獵狩。天保九年(558)二月下诏,限令在陰曆十一月和一月準許燒野,此外一律不準用火。
梁武帝撰寫《斷酒肉文》,下敕以蔬果為宗廟祭祀用品。而且,梁武帝造十三無盡藏,實踐放生與布施二科。蕭子顯《禦講摩诃般若經序》說:别敕至到張文體,日往屠肆命切鼎俎,即時救贖濟免億數,以此為常。文休者先為運吏,辄散運米與貧民,應入大辟,上愍其一分,恻然不許。非唯赦其重奉,乃加以至到之目,既非憑暖之市義,又無汲黯之請罪。人微宥重,過于昔時。文休既荷嘉貸,未嘗暫怠,日中或不得食,而足不得息,周遍京邑,行步如飛,擊鼓揚幢,負擔馳逐,家禽野獸殚,四生之品,無不放舍焉。是時朝臣至于民庶,并各随喜。
梁武帝命令張文休每天去屠宰場,買下即将被殺的生物,然後放生。王公貴族以及市民受梁武帝的影響,積極參與、推廣放生。
梁元帝(55l—554在位)下诏建立放生亭,并且撰寫《荊州放塵亭碑》:
魚從流水,本在桃花之源;龍處大林,恒撚浮雲之路。豈謂陵陽垂釣,失雲失水;莊子懸竿,吞鈎天餌。雖複元龜夜夢,終見取于宋王;朱鹭晨飛,尚張羅于漢後。譬如黃雀伺蟬,不知随彈應至;青鶴逐兔,讵識杠鼎方前。北海之食,鹦鹉未始,非人西王之使傳信,誰雲賤鳥。故知魚鳥之觀,俱在好生。欲使金床之膈更返,街陽之侶,雪山之鹿,不充食萍之宴。
梁元帝将古人好生的典故重新整理诠釋,顯出他懷仁心以治天下,廣收教化民心之功效;陳宣帝太建十三年(581),智颢勸請陳宣帝下诏禁止采捕。智颉目睹民衆以捕魚網罟相連四百多裡,于是購買江海彎典型段為放生池:并且為漁民講《金光明經》,漁民聞法改行轉業,好生從善,并獻臨海江滬溪梁六十三所,達三四百餘裡,為放生池,徐陵樹碑闡明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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