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定要有旅遊營運證的,有自己的路線,串線是要處罰的。現在接單也不是太容易。
2、認定為串線:《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公布的班次行駛的。
4、認定為無證經營:《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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