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龍”是法語Salon一字的譯音,原指法國上層人物住宅中的豪華會客廳。從十七世紀,巴黎的名人(多半是名媛貴婦)常把客廳變成著名的社交場所。進出者,每為戲劇家、小說家、詩人、音樂家、畫家、評論家、哲學家和政治家等。他們志趣相投,聚會一堂,一邊呷着飲料,欣賞典雅的音樂,一邊就共同感興趣的各種問題抱膝長談,無拘無束。後來,人們便把這種形式的聚會叫做“沙龍”,并風靡于歐美各國文化界,十九世紀是它的鼎盛時期。
正宗的“沙龍”有如下特點:1.定期舉行;2.時間為晚上(因為燈光常能造出一種朦胧的、浪漫主義的美感,激起與會者的情趣、談鋒和靈感);3.人數不多,是個小圈子;4.自願結合,三三兩兩,自由談論,各抒己見。
沙龍一般都有一個美麗的沙龍女主人。沙龍的話題很廣泛,很雅緻;常去沙龍的人都是些名流。我們在歐洲電影、小說和戲劇中經常會看見富麗堂皇或典雅精緻的沙龍場面。20世紀的二三十年代,中國也曾有過一個著名沙龍,女主人就是今天人們還經常提起的林徽因,可見這種社交方式早就傳到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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