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按照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摩托車出險的理賠要根據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内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
(三)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無責任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财産直接損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