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愛可以重來,有多少人值得等待,當懂得珍惜以後回來,卻不知那份愛會不會還在。”這是經典歌曲《有多少愛可以重來》裡面的歌詞,不知道唱到了多少人的心坎裡!
人們常說愛情可遇不可求,然後固執地認為真愛需要用心等待和追尋,卻不懂得如何去珍惜身邊已經擁有的,更加不知道自己已經得到的,其實就是最真的愛情,最大的幸福。
生活中,有不少人隻有等到那個愛自己的人因失望而選擇離開後,他們才蓦然驚醒,原來這個人才是上天給自己安排的最好的緣分。于是,他們又回過頭去乞求複合。可這個世界上,又有多少愛可以重來呢!
對不起,以前都是我的錯,請再給我一次機會,可以嗎? 26歲的琳琳出生在一個家境優渥的家庭,又是家裡的獨生女,在父母的寵愛下長大。2年前,她談了一個男友,卻因為男友沒有穩定的工作,家裡條件也不好,遭到了父母的反對。
有一次,琳琳的爸爸說了一些嫌她男友沒工作沒錢,給不了她幸福之類的話,讓男友很生氣。為了證明自己能讓琳琳過上幸福的生活,男友竟然和别人一起去外面偷車,結果被抓後判了13年。
琳琳去監獄看男友時,表示要等他。可男友卻跟她提出了分手,說不想讓她等,畢竟是13年,不是3年。而且等他出獄後,琳琳的父母肯定還是會反對他們在一起,所以他不想拖累琳琳,并希望琳琳趕緊找一個好男人嫁了。
琳琳的父親是某單位的領導,他看到單位裡新來的一個叫丁俊的年輕人很不錯。雖然來自外地的一個小地方,但他是名牌大學畢業,對工作有上進心,業務能力也很好,人又挺老實,是個值得托付終身的人,就把他介紹給了琳琳。
琳琳說她當時根本就看不上丁俊,再加上她的心裡始終都放不下在監獄裡的男友,就沒答應和丁俊交往,并且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過往都告訴了他,可丁俊說他不介意,也願意和她結婚。後來在雙方父母的極力安排下,琳琳為了讓父母不再操心她的事情,就和丁俊認識兩個月後,領證結了婚。
婚後,丁俊住進了琳琳家裡,全心全意對待她。不僅事事處處都想着她,還給她做好吃的飯菜,送她喜歡吃的水果,甚至還會打上熱水幫她洗腳。下雪天從外面回來時,鞋子裡面被融化的雪弄濕了,腳也凍得冰涼時,丁俊就會把她的腳放在他的胸口幫她焐熱。
可琳琳心裡因為隻有前男友,根本就不把丁俊當一回事,對他愛理不理的,有時還會百般苛刻他。結婚一年多後,琳琳提出了離婚。也許是壓力太大的緣故,丁俊也不再堅持,兩個人和平辦理了離婚手續。
離婚近三個月來,琳琳每次回到家裡後,屋子裡空蕩蕩,再也看不到丁俊的身影,也沒有人給她遞上牛奶,送上關懷,心裡也完全沒有了那種有丁俊在的感覺,這時她才想起了丁俊以前所有對她的好。
當琳琳聽說丁俊交了女朋友後,更是感到心痛不已,她開始後悔自己以前的所作所為,并主動跟丁俊提出了複婚要求,卻不料,首先就遭到了雙方父母的反對。
琳琳的前婆婆說:我是堅決不同意我兒子跟琳琳複婚的,因為這裡面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情節,他們雖然結婚一年多,但琳琳一直不讓丁俊跟她同床睡,不讓他碰她,也不給我們老丁家生個孫子。
對于前婆婆的責怪,琳琳承認都是她的錯。因為那時候,她的心裡隻有前男友,覺得自己要是跟丁俊在一起睡,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前婆婆一聽更來氣了,指責琳琳說:你們隻有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就道德了嗎?
琳琳的媽媽在一旁着急地替女兒辯護,說當初是丁俊答應了會給琳琳時間慢慢适應的。可前婆婆不服氣地說:我們已經給了你們一年多時間了,我現在年紀大了,還想着早點抱孫子呢。
原來琳琳一直覺得前男友進監獄是因為她的緣故,當她勉強自己跟丁俊結婚後,因為内心對前男友有愧疚感,所以一直拒絕和丁俊同房。其實,她也知道丁俊心裡不好受。有一次,丁俊還忍不住生氣地把她的房門砸爛了。當時她感到很氣憤,覺得丁俊這樣做不像個男人的樣子,拿着包就跑出去了。
前婆婆家就這麼一個兒子,本來就心疼得不得了,一聽琳琳說她兒子沒男人樣,她的火氣就更大了,也沒好氣地責怪琳琳根本就沒個女人樣,不僅和她兒子分房睡,還讓他連飯都吃不飽。
琳琳的媽媽一聽,不高興了,她反問道:誰不讓他吃飽飯了?我看他每天都吃得很好的呀,我們家的條件你是知道的,雖然談不上山珍海味,但每天都會做些好吃的。而且我每次都會問他吃好了沒,他也說吃好了。你現在說他吃不飽飯,怎麼可能呢?難不成是我們虐待他了嗎?
前婆婆反駁道:兒子每次和我打電話時,接通電話就哭,我就知道他在你們家受委屈了,心裡很苦。他回來時跟我說,他在你們家吃飯的時候,隻要多吃一點,琳琳就會在旁邊用諷刺的口氣說他是小地方出來的;說他飯量那麼大,就像飯桶一樣;說他那麼能吃,就像沒吃過似的。我兒子也是有自尊心的,因為這樣子才讓他從此以後吃完一碗飯,就不再吃了。
琳琳心裡知道這一切都是自己的錯,她再次跟前婆婆道歉說:對不起,都是我不好,因為我看不起他,所以就故意刁難他,跟他無理取鬧,想讓他難受不舒服。我錯了,請您原諒我一次吧。
可前婆婆并不接受,她毫不留情地說:你現在說錯了有用嗎?我兒子已經有女朋友了。
琳琳的媽媽見女兒總是在道歉請求原諒,就出聲阻止她,讓她别乞求了,說丁俊跟她結婚就是一個陰謀,他是有企圖的。
原來媽媽認為,因為琳琳的爸爸是單位的領導,在事業上可以幫到丁俊,所以他才會在明知琳琳不愛他的情況下,還願意接受她、照顧她,和她結婚。他嘴上雖然說得那麼好,也把每個月的工資都交給了琳琳保管,但他背後卻悄悄買了房子。
琳琳不相信媽媽的話,她也不相信丁俊會背着她在外面買房子。可媽媽肯定地說:丁俊所在的那個部門效益特别好,他又是部門經理,所以每年的獎金不少。他雖然把工資交給了琳琳,但獎金卻一直放在自己手裡。
我們老兩口都知道,隻是想他一個男同志,在外面總會有一些應酬,所以我們也沒有去管。後來,因為他買房子的事情,去辦公積金貸款,而那個辦理公積金的工作人員剛好是琳琳爸爸的老朋友,我們就這樣知道了。可問他時,他卻不承認,所以說他偷偷摸摸買房子,就證明他是有企圖的。再說,既然他那麼愛琳琳,怎麼剛離婚就有了女朋友呢?
琳琳的前婆婆急忙替兒子辯護:你們對我兒子那樣,他太受罪了,就想着搬出去自己過獨立的生活,怎麼啦?再說我兒子都已經離婚了,有女朋友很正常呀,有什麼不對嗎?你們家女兒又不讓我兒子和她一起睡,我們老丁家得什麼時候才能抱到孫子啊?
琳琳和丁俊相處了一年多,她清楚地知道丁俊為她付出了多少,所以她并不相信媽媽的話,她堅信丁俊對她是真心的,隻是自己醒悟得太遲了。
眼看兩位媽媽就要吵起來了,琳琳趕緊讓媽媽不要再說下去了。因為不管大家怎麼争論,事情的結果還得看丁俊怎麼說。
丁俊首先承認了自己确實是在離婚之前就買了房子。至于原因,他是這樣說的:我剛進入這個家庭後,背負的壓力挺大,特别是我知道了琳琳當時的那種狀況後,為了證明自己不是隻會說空話的人,就想憑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實力展現給琳琳看。讓她知道,我有這個能力給她幸福,所以我才偷偷去買了套房子。當時不跟家裡人說破,也是想給琳琳一個驚喜。卻不料,她後來提出了離婚,就覺得沒有說的必要了。
丁俊解釋完了房子的事情後,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說他剛看到琳琳時,确實喜歡上了她。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後,他感覺琳琳是一個很細膩、很柔情的女孩,而且他特别同情琳琳當時那種境遇,就想把自己的愛意傳遞給她,讓她真正體會到那種被愛的感覺,希望她能盡快從那種無窮盡的痛苦中走出來。
結婚的那一年多裡,丁俊也一直都在默默付出,為了能多陪陪琳琳,他對公司裡的應酬,隻要能推掉的他都會全部退掉。雖然同事們都笑話他是“妻管炎”,可他不在乎。
在家裡,不管是幫琳琳洗腳,還是遞牛奶削蘋果,他都能接受。甚至為了滿足琳琳追韓劇,他還特意給她買了光碟。哪怕是琳琳說不愛他,和他分房睡,他都能夠理解。他覺得隻要自己一直付出,遲早會讓琳琳感動,一切都會慢慢變好。
隻是有一次,他剛和媽媽通完電話,因為媽媽總是提到要抱孫子的事情,讓他感到壓力很大,情緒也變得很激動,就去敲琳琳的房門。可琳琳就是不開門,他才一氣之下,把房門撞開了,而琳琳卻拿着包就跑出去了。
這時,琳琳抓緊時機誠懇地對丁俊說:“對不起,以前都是我的錯,請再給我一次機會,可以嗎?跟你離婚後,我真的很不适應這樣的生活,我覺得沒有你,我過不下去了。如果你願意跟我複婚,我保證以後不會再像以前那樣對你了。”
一直反對琳琳複婚的媽媽說:你不用這麼去哀求他了,我和你爸爸幫助你的這一次婚姻,本來就是個錯誤,我不想你一錯再錯下去了。
前婆婆也不甘示弱地說: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好馬還不吃回頭草呢!我都告訴你了,我兒子已經有了女朋友,而且他們相處得很好,我就等着抱孫子了,你就死了這條心,斷了複婚的念頭吧。
而丁俊說:剛離婚那會兒,我也會經常惦記琳琳,不知道她過得怎麼樣,但每次想起她時,卻隻有那些痛苦的回憶。而最讓我受不了的是,去年的有一天,天空下着大雪,我站在冰冷的雪地裡,準備騎着自行車去上班時,開車去上班的琳琳,從我身邊經過,卻沒有停下來,讓我的整個身心瞬間就涼透了。
别說是合法夫妻,就算是普通朋友,見到了也會停下來搭一程,可琳琳卻對自己名義上的丈夫視若不見,這樣的态度确實讓人難以忍受。因此,丁俊覺得離婚對他們來說,真的是最好的選擇,他也有種解脫的感覺。
離婚後,丁俊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他們相處得挺好的,感覺很幸福。如今,他已經不願意再去回憶以前那些痛苦的經曆了,更不願意再繼續去承受和面對那樣的事情。隻能跟琳琳說聲“對不起”了,也希望她能早日找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當愛情已經滄海桑田,沒有多少人會有勇氣重來 婚姻就像一個情感銀行,夫妻倆都要不斷往裡面儲存感情,銀行才能運作下去。如果一個人往裡面儲存上滿滿的感情,而另一個人不僅不儲存感情,反而還不斷地從裡面取出來,遲早有一天會透支。可惜的是,琳琳直到取不出來感情後,才開始反思過去,而丁俊對她的好,卻早已經被透支了。
其實,這段由父母做主的婚姻,一開始就注定了很難幸福。我們能理解,做父母的都很疼愛自己的孩子,但婚姻之事,還是要讓他們自己做主。因為父母做主的婚姻,兒女不會有責任感。稍有不如意,他們就會把責任推到父母身上,說這一切都不是自願,而是被父母安排的。
琳琳在這一年多的婚姻當中,之所以會拒絕和丈夫同房,其實就是有一種聲音在告訴她,結這個婚隻是父母的意願,她隻是照章辦事而已。可在夫妻生活的私密空間裡,因為她不愛他,她得尊重自己,她要求和丈夫分房睡,隻是在按照自己心裡的感受行事而已,所以她一直都意識不到自己到底錯在哪裡。
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不能要什麼。琳琳當初和第一任男友戀愛時,對方既沒工作又沒家底,當父母反對時,她還是任性地堅持要跟他在一起。
而結果證明那個男友确實不行,才會把自己送進了監獄。這段感情到這兒本來可以畫上句号了,琳琳也應該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可她卻以此為由繼續任性地和自己不愛的丁俊去領證結婚,讓前男友的存在延續到了後來的婚姻生活裡,才導緻自己忽視了丁俊所有的好。
既然結了婚,就要慢慢放下過去,嘗試着和丈夫走近,要學着承擔起一個妻子該承擔的責任。而琳琳結婚後,不僅不努力建設夫妻關系,反而不斷任性地羞辱自己的丈夫。當丁俊真心實意為了她付出一年多後,她不但不懂得感恩,反而沖動地把婚離了。可剛離婚三個月後,她又後悔了,然後堅持請求和前夫複婚。
從整個事情的發展曆程來看,我們不難發現,琳琳在其中任何一次關鍵時刻,都會因為太過于任性而做出草率決定。而她任性的最終結果是,錯失了一個值得托付終身的愛人。
在請求複婚的過程中,一向高高在上的琳琳,自始至終都在給前婆婆和前夫道歉,無數次請求他們的原諒,隻希望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可所有的期待都在前夫最後的一句“對不起”裡破滅了。這明顯不是她想要的結果,但她又不得不忍痛承受。
愛情這種東西本來就很玄,當你擁有它時,它如同空氣一樣包圍着你,你卻無法感受到它的存在,也不知道去體味其中所包含的愛情的味道。直到不小心失去後,你才會發現對方的一切早已經緊密地和自己連接到了一起。
可惜的是,當愛情已經滄海桑田,沒有多少人會有勇氣重來,也沒有多少人會永遠待在原地等待,就算你懂得了珍惜後再回來,那份愛卻早已不在。
所以,無論在愛情的何時何刻,我們都必須珍惜與對方的每一次相處,用心去體會其中的點點滴滴,隻有擁有了一顆能夠享受平淡、感受生活的心,才能找到愛的真谛,才不會錯失人間最純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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