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手機顯示電池已充滿即可斷電(前三次充滿電後可再多充1-2小時)。
手機,屬于移動終端,是可以握在手上的移動電話機。早期因為個頭較大有大哥大的俗稱,目前已發展至4G時代。1973年4月,美國工程技術員“馬丁・庫帕”發明世界上第一部推向民用的手機,“馬丁・庫帕”從此也被稱為現代“手機之父”。直至現在,手機成為人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并像瑞士軍刀一般功能多樣化,并人們帶來美好的生活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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