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無力承擔的情況下,先确定一個還款順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詢自己的征信報告。先還上征信的平台、後還不上征信的,應及時停止網上借貸行為,不要想着以貸養貸,這樣隻會讓負債越來越大。【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