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見法”,本指司馬遷所創作的一種述史方法。旁見側出法,又稱互見法,即在一個人物的傳記中着重表現他的主要特征,而在其他方面的性格特征則放到别人的傳記中顯示。
“互見法”是《史記》選取,安排材料來表現人物性格的重要方法。《史記》特别注意人物形象的統一性,為了既不傷害這種統一性,又能忠于史實,在一個人的傳記中表現這個人物的主要的經曆和性格特征,以突出其基本特點,而其他一些不宜在本傳寫的材料安排到别人的傳記中去描述。這就是蘇洵所說的“本傳晦之,而他傳發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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