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黃燈閃爍時機動車通過路口不算闖紅燈。
2、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
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号燈和非機動車信号燈表示: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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