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一分錢都不要,但必須讓孩子跟我!孩子這麼小,不能離開媽媽呀!”
“律師,孩子如果判給她,我以後想孩子了怎麼辦?她不會讓我見孩子的!”
中國式家庭對于孩子撫養權的争奪有多激烈,沒經曆過的人很難想象。
為了争得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雙方不但在法庭上争執,還會在法庭下搶孩子。
有些人甚至把孩子當成挽救婚姻或報複對方的工具,要孩子的目的隻是為了争一口氣或者不讓對方離開……
每一段婚姻的瓦解和結束都是雙方造成的,而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法官判決撫養權的歸屬,一般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孩子年齡
不滿2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8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周歲至8周歲之間的孩子撫養權歸屬,一直是離婚夫妻争奪撫養權的主戰場。
因為法律并未明确決定性的裁量因素,法官擁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
2.經濟收入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法律規定:
對于子女撫養問題,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法院看的是,是否有穩定的經濟來源,能否給孩子基礎的保障,而不是以貴族教育的标準去衡量孩子的需要。
3.有無過錯
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明顯過錯的,比如婚外情、家暴、吸毒、賭博等,在争取孩子撫養權時,有可能會減分。
但也不代表另一方就一定可以獲得撫養權。
我們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很多人将出軌與撫養權挂鈎,認為一方出軌了,就不能獲得孩子撫養權了。
事實上,出軌并不代表就不能撫養孩子了,二者并沒有直接的聯系。
對方是否有不适合撫養孩子的過錯,法官看的是證據。
離婚訴訟時,可以提交對方不适合撫養孩子的證據。
例如對方有家庭暴力、賭博和吸毒等惡習的證據;或者對方長期出差或加班,根本沒有時間陪伴孩子的證據。
除了以上幾點,孩子戶口所在地,雙方的學曆和國籍,雙方父母的年齡和健康狀況等都可以作為參考因素,但并非是重要因素。
道德品質是比較主觀的因素,雖然可以主張,但很少作為判決的依據。
撫養權的歸屬是綜合很多複雜因素後考慮的結果,好比父母一起做考卷,雙方把各自有利的撫養條件和對方不利的撫養條件都列舉出來,由法官做改卷人,有利點就加分,不利點就扣分。
最終,誰的得分高,就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誰。
這是一個博弈的過程,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比的不是誰更委屈更揪心,也不是誰能搶走孩子,而是如何證明自己才是那個最适合撫養孩子的人。
絕大多數人為了争奪撫養權都是據理力争,可是在法官眼裡打感情牌是無用的。
到了案件多如牛毛的法庭,就是要快速解決問題。
法庭辯論打法律戰,并沒有一個環節打感情戰。
法官作為裁判者,看的是有效證據!
什麼樣的證據有效?如何收集?這對大多數人來說又是一個難題。
作為婚姻家事專業律師,家理律師會在了解案情後,為當事人制定詳細的證據清單,譬如:
工資表、納稅證明等證明經濟收入的,或居委會證明、鄰居證言等可以證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時間較長的……
根據專業完善的證據清單去收集證據,到了法庭上,才有更大概率赢得勝利。
當然,打官司是一個很耗時耗力的活兒,如果不想起訴,也可以先咨詢律師進行專業評估,看能否通過調解或談判達成協議,争取比法院判決更好的結果。
#離婚律師##北京離婚律師##婚姻裡的殘酷真相##婚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