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幹預是健康教育的核心,評價健康教育項目和工作的效果,主要是要看其是否使人們的行為切實發生了改變。人的行為是指具有認知,思維能力,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動的人,在内外環境因素的作用下所産生的能動反應,是人的生物學因素遺傳,環境因素和學習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根據行為的産生可将人的行為分為本能行為和習得行為兩種,根據行為的可改變性可分為高可改變行為和低可改變行為兩類,根據行為對健康的影響,又可把行為分為促進健康行為和危害健康行為。要想改變人們的行為,必須找出人們行為産生,維持,消除的影響因素,針對這些因素采取幹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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