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合同的履行地應當在旅遊公司的所在地(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合同糾紛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對于履行地點不明确的,給付貨币的,在接受貨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産的,在不動産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