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管有權利查私家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查閱、複制有關資料。但是,應當保守被調查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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