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務報表亦稱“合并會計報表”。簡稱“合并報表”。将母公司(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附屬公司)視為一個統一的經濟實體,為反映母公司擁有或控制的全部資産和承擔的全部負債,以及在此基礎上的财務狀況和經營業績而編制的報表。由于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發生各種經濟業務,所以合并報表須将這些内部交易和往來事項予以剔除。合并财務報表發端于美國摩根大通公司。它于1901年自願合并其所屬的美國鋼鐵公司的财務報表。其後,編制合并财務報表逐漸成為各國會計準則的強制性要求。n合并報表具有以下特點:n1、合并财務報表反映的是企業集團的财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n2、合并财務報表的編制主體是母公司。
3、合并财務報表的編制基礎是構成企業集團的母、子公司的個别财務報表。
合并财務報表是在對納入合并範圍的企業的個别報表數據進行加總的基礎上,結合其他相關資料,在合并工作底稿上通過編制抵銷分錄将企業集團内部交易的影響予以抵銷之後形成。
4、合并财務報表的編制遵循特定的方法――合并工作底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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