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免稅店購買條件:
1、離島免稅政策适用對象是年滿18周歲、乘飛機離開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2、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已經購買離島機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國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證(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證件),國外旅客持護照;在指定的離島免稅店内付款購買免稅商品,商品品種和免稅購物次數、金額、數量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内,并按規定取得購物憑證;在機場隔離區憑身份證件及購物憑證,在指定的提貨點提取所購免稅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機随身攜運。
3、島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島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購物後乘機離島記為1次免稅購物。島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證簽發機關為主要依據進行認定。
4、離島旅客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金額暫定為人民币5000元以内,即單價5000元以内的免稅商品,每人每次累計購買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此外,旅客在按完稅價格全額繳納進境物品進口稅的條件下,每人每次還可以購買1件單價5000元以上的商品。
1、誰能買?
年滿18周歲。從海南乘坐飛機離開海南島,前往中國大陸地區的國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以身份證簽發機關為認定依據)。
2、限次:海南省居民每個公曆年可享受1次免稅購物,非海南居民可享受2次。
3、限額:5000元(含5000元)以下單品,累積購物金額最多不 超過5000元(含5000元)。
5000元以上單品,每人每次限購1件,可免關稅,但必須繳納進境物品稅(行郵稅)。
4、限量:5件之内――化妝品、服裝服飾、筆、糖果。
4件之内――小皮具。
2件之内――首飾、工藝品、手表、香水、絲巾、眼鏡(含太陽鏡)、領帶、毛織品、棉制品、鞋帽、皮帶、箱包、體育用品。
(品類認定以離島免稅店經海關批準的品類認定為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