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單位是從事設計工作的各類機構的總稱,對設計文件的編制及設計質量等負有全面責任。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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