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鍊和虛拟貨币的區别與聯系?記者 | 司林威11月26日,“2021全國區塊鍊法治高峰論壇暨中國科技法學會第十四屆創新與法治論壇”在上海市舉辦在距離南湖兩公裡遠的地方,與會專家們讨論了當前全求區塊鍊技術的應用規範與面臨的合規問題,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區塊鍊和虛拟貨币的區别與聯系?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記者 | 司林威
11月26日,“2021全國區塊鍊法治高峰論壇暨中國科技法學會第十四屆創新與法治論壇”在上海市舉辦。在距離南湖兩公裡遠的地方,與會專家們讨論了當前全求區塊鍊技術的應用規範與面臨的合規問題。
自2021年5月以來,在我國持續高壓打擊虛拟貨币“挖礦”和“交易”政策背景下,很多人會産生一個疑慮,即區塊鍊技術的發展是否能繼續得到大力支持?
中國人民大學區塊鍊研究院執行院長、長江學者楊東對此做出了重要澄清。
“對于區塊鍊技術的發展依然高度重視,并不是外界有人解讀說打擊虛拟貨币,好像對區塊鍊本身不支持,這是誤讀。”楊東在發表題為《區塊鍊技術應用的法律治理》的演講時稱。
10月15日,中央網信辦、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等18個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國家區塊鍊創新應用試點行動,印發《關于組織申報區塊鍊創新應用試點的通知》,作為專家組負責評審工作的楊東稱在過程中看到了我國各省市,從貴陽到青島、到婁底、到深圳、到杭州、到北京、成都、重慶等城市都在大力推廣區塊鍊技術落地應用,并有切身體會,“我們國家在區塊鍊技術的落地應用兩手抓方面,一方面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打擊高風險行為,另外一方面推動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能力,這個依然是我們國家科技強國新興産業發展的核心。”
同時,楊東院長補充:“相信經過這一輪整頓清理,後續會更加健康、規範,我們在NFT、元宇宙方面也不會落後,會大跨度、健康規範的發展。”
以當前區塊鍊領域最火熱的“NFT”為例,與會專家從法律及企業角度給出了深度思考。
中國人民大學區塊鍊研究院執行院長、長江學者楊東認為“NFT”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态。“元宇宙、NFT标志着數字文明新的發展,是一種新的業态、一種模式,它的所有權的轉移,它的收益權的分配以及價值實現,合約機制的使用等等都根本上區别于工業時代的産品、工業時代的産品權、工業時代的産品體系以及交易模式,所以基于區塊鍊技術數字資産的業态比工業時代傳統的産品創新以及交易模式,甚至包括金融創新模式都有很大的革命性。正是因為它的革命性比較強,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我們要防範這種利用。”楊東稱。
同時,楊東從四個層面總結NFT的特點,并指出監管層需要注意的層面。這四個層面分别是基礎設施,包括區塊鍊平台網絡存儲。第二層面是項目創作層。第三是交易流通層面。第四是衍生應用層。楊東強調第三、第四層面風險比較大,監管層必須規範這兩個層面,同時要分層次、分類型、分級别進行監管,“數字資産如果用在金融違法行為、金融就是具有巨大風險,必須要高度管控,所以對金融屬性的數字資産NFT必須嚴格管控。”楊東強調。
而我國最大的NFT發行平台之一騰訊也給出來自企業的思考。騰訊集團法律創新中心總監吳平平首先解釋了NFT為什麼火爆。他表示:“從數據結構來看,除了表現總數據和元數據之外還有一個權屬數據,就是為記載到底是誰擁有NFT,流轉記錄是什麼樣子,其實就是說NFT起到一個所有權的權利證明憑證的作用。最近元宇宙的概念非常火,很多人都在讨論元宇宙的核心到底是什麼,很多人可能會講元宇宙的核心以AR/VR技術為基礎的沉浸式體驗,也有人說元宇宙核心是隐私保護、可組合的實時交互系統,沒錯,這些都是元宇宙的重要核心元素。作為一個法律人我也提供一個不一樣的視角,我認為元宇宙的核心就是三個字——所有權。數字世界所有權經濟從區塊鍊NFT技術發展開始的,NFT去中心化确權手段是構建元宇宙數字經濟的前提。”
吳平平也從企業角度罕見公開了目前涉及“NFT”發行的策略。他總結了五條界限,第一,對發行的資産設定比較高的一些準入門檻,盡量選擇本身具有内在價值或者收藏價值的IP作品,同時可以将它與實物進行一定的錨定。第二,NFT一級發售以及二級交易一定做隔離,否則很容易被理解為主動的資産炒作行為。第三,設立合理的C2C交易條件,比如說最低持有期間階梯伴随等等。第四,交易平台設立合理的定價策略。第五,禁止對NFT進行權益拆分。
同時火爆的NFT也觸碰到了很多法律上的界限。
吳平平以當前存在的NFT盜版事件為例,并指出三個問題:“第一,究竟誰有權将相關資産發行為NFT,現行法律框架下我們認為NFT發行一定取得原創作者的授權,否則有知識産權侵權風險。第二,NFT發行平台應該承擔何種侵權責任,是否使用通知删除等規則,在法律上規則還好說,技術上還鍊上如何永久将侵權資産進行删除,這個需要技術去回應的。第三,NFT權益拆分的問題。某個像素頭像類NFT價格已經非常高了,可能是一兩百個以太坊,實際上是一般普通的玩家是買不起的,有一家協議将這個NFT轉化為FNFT,讓用戶可以購買一定比例的NFT,購買一個一個像素格子,這種玩法極大地增強了NFT的流動性,但是有比較大的泛金融的風險,在國内這種做法肯定是嚴令禁止的,國務院2012年37号文明确規定,不能将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分為公開發行。”
其中NFT上鍊權益與平台的職責權限已經在現實世界産生了多起法律訴訟,而NFT權益拆分是領域内最前沿的新玩法,但背後所面臨的法律風險不可忽視。
而這些區塊鍊領域面臨的難題與挑戰也應證了經濟學家在演講時的背景介紹,“我們處于自人類文明産生以來,從農耕社會到工業社會以後數千年來最大的一次變革,一次通過信息科技進步所推動的一次已經長達半個世紀或者半個世紀以上的一次深刻的社會轉型——數字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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