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持有雙方簽字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勞動合同雙方簽字即為有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問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答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合同丢了是可以找單位補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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