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财産除了雙方另有約定按份共有外,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财産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