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主體:是指在實踐中建立起來的要領,它的核心在于能動性,即寫作者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能力來創造。對寫作主體認識越深刻,掌握的知識越豐富,才能對寫作主體有個全面的認識與把握。
寫作客體:即與寫作主體發生對應關系、寫作主體認識視野中的一切認識對象。它包括一切被寫作主體認識、描摹、評價的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外部世界與主觀世界。從山川草木到社會生活、從事物外貌到内在結構、從他人言語到自我内心,都可以作為寫作客體。
寫作受體:即寫作行為活動的接手對象,也就是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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