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侵犯名譽權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侵害名譽權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會評價降低為前提,單純受害人主觀上的名譽感即自認為社會評價降低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2)如果侵犯從事經營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人的名譽,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争。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緻人名譽受損的,也按侵害名譽權處理。
(4)散布的内容真實,但是屬他人隐私的話,有可能構成侵害他人隐私權。
(5)宣揚他人隐私,造成名譽受損的,構成侵害名譽權。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隐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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