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公司注冊(認繳)資本應不少于1億元人民币,首期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認繳)資本的20%,單個投資者最低出資額不得低于1000萬元。股權投資管理公司注冊(認繳)資本應不少于100萬元,首期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認繳)資本的20%。
《公司法》第八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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