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碑店市辦理護照可以前往高碑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辦理,需要材料有:戶口薄原件、身份證、照片、高碑店市戶籍。居民申請普通護照須知:
提交填寫完整且貼有申請人近照的《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提交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符合辦理證件要求的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或照片電子版;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護照的,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交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現役軍人申請護照,須提交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對于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須提交《申請表》、制證照片,以及原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對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将屆滿等特殊事由的,可申請加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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