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企業員工年假規定如下: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确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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