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駕等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期間,家屬是可以探望的。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會見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規定,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