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4日消息(記者王逸群)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年來,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通過全面推動注冊資本登記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等改革舉措,我國市場主體的登記便利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市場主體從申請設立到領取營業執照開展一般性生産經營活動的手續辦理,已經比較便捷了。
但是,對于一些需要特殊經營的項目,進入相關行業經營的項目,還需要取得許可才能開展經營活動,“辦照容易辦證難”的問題更加凸顯出來。
為了破解“準營難”的問題,2015年以來,國務院選取116項和4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兩批在上海浦東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向全國複制推廣,2019年實現事項全覆蓋。
近日,國務院印發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内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這一輪的“證照分離”改革,與此前有何不同?怎樣惠及市場主體?如何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辦理營業執照(來源:CFP)
近日,山西太原的曹女士來到萬柏林區政務服務大廳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和《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20多分鐘後,她就拿到了這兩個證件。
過去,萬柏林區對群衆開辦食品小經營店實行“串聯審批”,辦事人員需要先到執照登記窗口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之後再到市場準入窗口辦理《食品小經營店備案登記證》。手續煩瑣,群衆來回跑。今年5月18日起,當地實施“證照分離”“并聯審批”改革,個體工商戶辦理食品經營店隻需“到一個窗口、填一次申請、做一回承諾、用時不到半小時”,工作人員介紹說,“拿上房屋的租賃合同,本人帶上身份證做了實名認證,叫了号領了表,就可以過來辦理。同時,如果需要辦理食品(小經營店備案),把門頭遠景、近景拍攝到一張A4紙上打印出來,複印了營業執照的副本,以及本人的身份證後,直接就可以辦理。”
辦證多、辦證難是不少市場主體突出反映的問題之一。2012年以來,國務院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将87%的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或者取消,削減部門行政審批許可事項44%,相繼開展了“先照後證”“三證合一”等一系列改革。特别是部署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着力推動解決準營難問題。
目前,經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共計523項,基本涵蓋了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1381個行業小類中的30%。從最初的改革試點到逐步向全國推廣,通過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推動解決市場主體經營前“辦證多”“辦證難”問題,企業辦事負擔不斷降低,創新創業熱情得到釋放,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有效激發。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熊茂平介紹,上海、天津、廣東、廣西、重慶等五個自貿試驗區将地方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大幅壓減至5項以下,浙江取消了所有地方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2019年12月1日改革試點以來,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41.34萬戶,受惠于改革的有20.18萬戶,占比48.81%,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輕了辦證負擔。
當然,除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證照分離改革也加快了政府職能轉變。“将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便利送給企業,把事中事後監管的挑戰留給政府”,有關地區和部門在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方面還進行了許多創新探索。此外,“證照分離”改革以來,有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讓企業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環境中自主決策、創新發展。
熊茂平說,從試點情況看,一些高頻經營事項,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食品生産經營許可、廣告發布登記等合計辦理量占五成以上,企業享受政策紅利效果明顯。第三方評估顯示,85%的被調查企業認為,改革後辦理許可證的便利化程度較高。
此次國務院印發通知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内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負責人趙龍飛介紹,本輪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與之前幾輪改革相比,首先是範圍進一步擴大,将全覆蓋清單管理的做法推向全國,其次以更大力度實施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
趙龍飛介紹說,全國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達到了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也逐一确定了下放權限、精簡材料、壓減時限等一些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在這個基礎上,自貿區又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試點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
具體來說,68項直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包括外資外貿、工程建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領域。取消審批後,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
審批改為備案的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則包括貿易流通、教育培訓、醫療、食品、金融等領域。實行告知承諾的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包括農業、制造業、生産服務、生活消費、電信、能源等領域。實行告知承諾後,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确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後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對企業自願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隻有管得住,才能放得開、放得好。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如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趙龍飛介紹,文件中對每一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都明确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措施。要求各地區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改革方式,健全監管規則,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并且要明确具體事項的監管責任主體,确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同時還要求登記機關與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及時掌握新設企業的情況,動态調整監管範圍,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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