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組織部、國家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辦理程序:檔案轉移是一種組織對組織的行為,嚴禁以私人名義提取和保管人事檔案,檔案轉出時須先結清托管服務費。
非單位代理人員提取檔案:
1、到接收單位開調檔函。
2、憑存檔合同,調檔函和經辦人員身份證到我中心調檔。
3、工作人員查詢檔案。
4、登記和轉移檔案。
單位代理人員提取檔案:
1、持委托單位同意調出檔案證明。
2、到接收單位開調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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