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大約、大概的意思。
吾猶人也:我和别人差不多。《論語》中還出現過一次“吾猶人也”。《論語·顔淵》:“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躬行:指身體力行;親身實行。如《史記·滑稽列傳》:“ 太公躬行仁義七十二年。”宋· 陸遊《冬夜讀書示子聿》:“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古人重視躬行踐履,蘇轼在《石鐘山記》一文中,記叙了他深入實地考察,揭開了石鐘山得名之謎的故事,蘇轼躬行踐履之舉,被後世傳為佳話。
躬行踐履也指道德修養與社會實踐密切結合,是人們完善道德修養的重要方式。
得:行有所得也。會意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由又和貝組合而成,表示用手拿貝,意指有所收獲。後增加“彳”旁,表示行走時有所得。
“得”的本意指活得、取得,如《左傳》曰:“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如《詩經·周南·關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這“得”字是求取淑女。《論語·季氏》:“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此“得”,表示貪得,今有成語“貪得無厭”。
“得”的對象不僅是具體的,也可以是抽象的精神方面的東西,如得意、得志、得色、得性、得神、得人心,等等。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也引申為得意。如孟郊的《登科後》:“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得也有“笃”的意思,如《老子·道德經》:“罪莫大于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得”作為助動詞,表示許可。“得”還可以表示需要、應該、必須等,讀dě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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