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陋室銘》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曆陽典錄》:“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劉禹錫建,有銘,柳公權書碑。” 作者因在任監察禦史期間,曾經參加了王叔文的“永貞革新”,反對宦官和藩鎮割據勢力。革新失敗後,被貶至安徽和州縣當一名通判。
2、《陋室銘》是一篇托物言志的銘文。文章表現了作者不與世俗同流合污,潔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達了作者高潔傲岸的情操,流露出作者安貧樂道的隐逸情趣。它單純、簡練、清新像一首精粹的詩,充滿了哲理和情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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