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成良好的性格。良好性格表現為熱情開朗,精神飽滿,耐心細緻,沉着冷靜,溫和寬厚,心地善良等。具有這些特征不管出現什麼情況,教師都能鎮定自若,從容不迫,以極大的耐心做好工作。
2、培養良好的氣質,多讀書,擴大自己視野。
3、學會尊重。尊重最能喚醒人的自我完善意識,尊重最能增長人的樂觀情緒和信心。 尊重别人,就要學會寬容與接納學生。寬容即理解,是對學生人格自尊心的一種特殊尊重。
4、學會處理人際關系。人格健全者能夠正确處理人際關系,發展友誼。這樣的人在人際交往中顯示出自尊和他尊、理解和信任、同情和人道等優良品質。那些嫉妒心很強的人,很難想象他們能在互惠的基礎上與人合作;傲慢自大的人也絕不會虛心地傾聽别人的意見。
人格健全者的需要和動機、興趣和愛好、智慧和才能、人生觀和價值觀、理想和信念、性格和氣質都向健康的方向發展。他們的内心協調一緻,言行統一,能正确認識和評價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客觀需求,是否符合社會道德準則,能及時調整個體與外部世界的關系。如果一個人失去他的人格内在統一性,就會出現認知扭曲、情緒失控、行為變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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