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兩個月會移交審查院。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内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沒有改變管轄或者補充偵查的話,檢察院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半月之内要作出決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