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内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産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範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内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産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
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财産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及其實施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
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