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标題。
一般有三種寫法:一是隻寫“通知”二字;二是對于緊急或重要事情,可以寫成“緊急通知”或“重要通知”;三是把發文單位、名稱、會議的主要主題也寫進去。
2、第二部分,稱呼。
即擡頭,要寫明寫被通知者的單位名稱或者姓名,一般在标題下一行,頂格寫上稱呼并在後面加冒号。
3、第三部分,正文。
稱呼之後即為正文部分,這是通知的主要部分。開會通知需要把開會的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詳情、會前要做好的準備工作等内容寫清楚。如果内容多,可分條來寫或者使用附件。
4、第四部分:署名和日期。
寫明通知發布人以及發布時間,如果通知是以公文形式下達,還要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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