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暴雨大霧雙閃霧燈都要開。
2、夜間會車記得關閉遠光燈。
3、示寬燈不該代替近光燈
4、緊急信号燈(雙閃):車輛發生故障需要臨時停車等緊急情況下使用,在能見度較低的惡劣天氣也應打開雙閃。緊急信号燈與行車安全息息相關,要時常檢查一下是否正常。
5、轉向燈:轉向燈是最常用的信号燈,當車輛需要轉向時開啟。要注意的是,開啟轉向燈的時間應在距轉彎路口30米至100米左右時打開,而不是已經到路口了才打開,讓尾随車輛措手不及造成追尾。大燈:大燈有遠光、近光兩種形式。在市區有路燈的道路上用近光,在無路燈道路或高速公路行駛時開遠光。會車時,應關閉遠光燈換成近光燈。
6、夜行示寬燈(小燈):用在夜間顯示車身寬度和長度。當你從後視鏡看不清楚後邊的時候,就該點亮小燈,特别是下雨天。
7、閃前照燈:作用為警示或打招呼。進出路口或轉向時也應閃前照燈,告訴其他車輛“我來了”。
8、尾燈(刹車燈):刹車燈亮起即告訴後面的車輛,正在刹車,注意減速。當你發現前車尾燈亮起時,也要做好減速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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