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張某被親夫所殺,11年後離奇複活。俗話說人死不能複生,但是張某不僅在死後“重生”了,而且還開啟了全新的生活,并擁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這本身就是奇聞,死了又怎會複活?是意外還是另有隐情?帶着疑問跟着小編來梳理下當時的案件,一起探讨男子殺妻被判15年,妻子為什麼會在11年後離奇“複活”。
池中女屍1994年4月11日,湖北呂沖村的一個池塘裡飄上來了一個不明物體,正好當時有一個村民送完孩子正在回家,在路上路過這個池塘,正好看到了這個物體,于是走上前查看,這一看把他吓了一跳,原來那個不明物體竟然是一具人的屍體。
村民吓得夠嗆,趕緊跑到派出所報了警,派出所的民警迅速組織人手趕往案發現場,看到這麼多警察,引來了村裡很多群衆的圍觀。經過法醫的鑒定,判斷這是一具女屍,死亡時間已經超過兩個月了,死者的身高大概在155厘米,年齡在30歲左右。
并且法醫判斷,死者不是自己落水死亡的,因為死者身上有鈍器擊傷的痕迹,法醫判斷死者的死因有兩種,要麼是被人用鈍器殺害,然後丢入河中抛屍,要麼是被人用鈍器打傷,抛入河中溺亡的。這很有可能是一起故意殺人案!這性質可就變了,必須要認真對待,警察立刻展開了調查。
确認了大緻的特征,接下來就是判斷死者身份的時候了,可是屍體浸泡的時間太長了,已經高度腐爛,無法靠外部特征來确認到底是誰。無奈之下,民警隻能展開走訪,在附近的村裡走訪了幾天,警察很快就确定了村裡一名失蹤的女性,張在玉。
離奇失蹤張在玉是呂沖村的村民,三十一歲,丈夫叫做佘祥林,他們二人結婚多年,一直本本分分,養育了一個6歲的女兒。據村民說,張在玉在村裡的名聲很好,一直老老實實上班,以家庭為重,在外可以踏實掙錢,在家可以相夫教子,是一個很本分的姑娘。
但就在幾年前,張在玉和丈夫的關系急轉直下,兩人時不時地吵架,鬧得村裡沸沸揚揚。原來,佘祥林是當地派出所的巡邏員,需要常年在外,夫妻二人聚少離多。而佘祥林在外面碰到了一個姓陳的女人,兩人成了情人關系,還在一起同居,這一切都被村裡的人看在眼裡。
而且佘祥林還經常從家裡拿錢,給那個小姐買東西讨她歡心,而張在玉知道了以後非常不開心,讓丈夫和她斷絕關系,回歸家庭,但佘祥林已經鬼迷心竅,不僅不聽還對妻子冷眼相對。
就這樣,兩人經常大吵大鬧,佘祥林花光了家裡的積蓄,再加上父母的介入,佘祥林也和外面的女人斷了聯系。但在長時間的重壓下,張在玉的精神變得時好時壞,經常會忘記自己是誰。
一直到1994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夫妻二人再次發生了争吵,從這次以後,張在玉就失蹤了。村裡的人再也沒有見過她,而村裡的人問起佘祥林,他則說那天晚上吵完架妻子就跑出家門了,雖然從那之後,佘祥林一直在尋找妻子,但都沒有任何下落。
佘祥林還懷疑是不是被人販子拐走了,因為妻子的精神狀态不穩定,經常忘記自己是誰,所以被拐走也不是沒有可能,但在警局報案之後,警察也表示無能為力,隻能慢慢找,等消息,于是這一等就等到了三個月之後,屍體浮出水面。
殺人抛屍在了解了張在玉的身份背景後,警察叫來了張在玉的父母,張在玉在看到屍體的第一刻就痛哭流涕,表示這就是自己的女兒。雖然有專業的檢測人員表示最好還是檢測一下DNA,但張在玉的父母斬釘截鐵地表示不用,這就是自己的女兒!
在确認死者身份後,警察立刻傳喚了與死者關系最接近的人,她的丈夫佘祥林,4月22日,佘祥林被警方傳喚,半年後,佘祥林認罪,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張在玉。
佘祥林表示,他在吵架的那天晚上,趁着妻子睡熟後拿起了一塊大石頭,猛地将妻子砸死,然後放到蛇皮袋裡,并在袋子裡裝上了幾塊大石頭,把蛇皮袋沉到了池塘底部。而關于為什麼要殺害妻子,佘祥林說這樣就可以和姓陳的情人在一起了。
這下案子破了,殺人兇手、殺人動機全都明了,佘祥林被荊州中級法院判處死刑,後來由于其他原因,又被改判十五年的有期徒刑。自此,這個案子落下帷幕。
亡妻死而複生就在所有人都以為這樁案件已經了結時,又發生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2005年3月份,一個女人來到派出所,對民警說:“我就是張在玉,我沒有死,佘祥林是被冤枉的!”
此言一出,派出所的民警呆住了,周圍村裡的人也都呆住了,一時間,張在玉“死而複生”的消息迅速傳遍了周邊所有地區。這種事實在讓人難以置信,經過民警的再三确認,确定這個女人的确是已經死亡的張在玉。
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如果眼前的女人是張在玉,那當年的那具女屍是誰?如果佘祥林沒有殺害張在玉,那他當年為什麼要認罪?這麼多年張在玉都去哪兒了?這都是一個個未解的謎團。
在警方的詢問下,張在玉終于說出了當年的真相,原來那天晚上夫妻二人争吵得很厲害,險些動起手來,争吵到激烈的時候,張在玉情緒失控,跑出了家門,就此離家出走。
而張在玉本來精神狀态就不太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再次發病,忘記了自己是誰,她身上沒帶着錢,也沒拿着身份證,也沒有任何行李,就在這種情況下一路乞讨,一直走到了山東。
而在山東她遇到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看她很可憐,于是幫了她很多,幫她找到工作,并且也給她錢讓她生活,而在這過程中兩人的感情越來越好,最終喜結連理,兩人順利結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
但在這幾年,張在玉的精神一直不是很穩定,對于自己的過往一直恍恍惚惚,記不起自己到底是誰。一直到2005年,由于新任丈夫的悉心照料,自己的病有所好轉,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和家庭地址,就匆匆趕了回去。
這時候她才知道當年鬧出的烏龍,才知道佘祥林受了多大的冤屈,于是她趕緊趕回來,把當年的真相和盤托出,但這時候距離佘祥林入獄已經過了十一年之久,十五年的刑期還有四年就滿了。
沉冤得雪,恍如隔世此時在監獄中的佘祥林還不知道外界發生了什麼,直到獄警把他傳喚出來,他才知道自己得以釋放了,出獄後的佘祥林哭笑不得,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得到了減刑,馬上就要出獄了,然後就在馬上熬出頭的時候,告訴他當年是判錯了,這對他的打擊可想而知。
回到家的佘祥林他才知道是自己的“亡妻”張在玉回來了,不僅如此,還有了新的家庭,而他入獄的這幾年,他的母親一直堅信他是無辜的,一直東奔西走為他申請重判,最終去世了,佘祥林在母親墳前磕頭痛哭。
因為佘祥林是被冤的,所以國家一次性給了他七十萬的補助,但是對于佘祥林來說,不管再多錢,他這十一年的美好歲月是回不來了。自己的母親也回不來了,自己的女兒也因為自己的原因被說成是殺人犯的女兒,處處受到孤立。最終,佘祥林和自己的女兒離開了原來的村子,搬到了一個新的地方開始了新的生活。
至此,這個事件算是了結了,但是回顧這整件事情時,仍然有很多疑點,第一,也是最大的疑點,佘祥林明明沒有殺害張在玉,為什麼當年要承認自己殺人了?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池塘裡的女屍到底是誰?剛開始由于技術條件有限,沒有仔細辨認就确認是張在玉,這才導緻了佘祥林被誤判。那麼在2005年改判後,為什麼沒有再次對女屍進行辨認呢?當時的技術已經比1994年要先進得多,應該有能力對當年的屍體進行DNA檢測,為什麼沒有進行檢測呢?這點也是值得深思的。
再看看佘祥林的情況,在婚姻中,他出軌在先,的确有做得不對的地方,但不應該按照殺人罪來量刑,而是按照婚内出軌來量刑。而且這件事也帶給了人們很多的反思,那就是對于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反思。
這也給了很多人一個啟示,在婚姻中,最重要的就是兩口子對彼此的忠貞,還有互相信任,以及及時的交流,不管自己的工作再怎麼辛苦,兩口子再怎麼聚少離多,都不是自己可以出軌的理由。而且兩口子不管再怎麼吵,都應該床頭吵架床尾和,應該和和睦睦的過日子。
現在的佘祥林已經和家人開啟了新的生活,而在人們采訪佘祥林,問他是怎麼在獄中堅持十年之久的時候,佘祥林則是表示:“我相信法律一定會還我公道”。這應該就是他的信念所在,而法律最終也沒有辜負他的期盼,還給了他一個無罪的判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