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購的方式有:(一)公開收購它是指要約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當前市價,向該公司所有的股東發出買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約,該要約人可以是該公司原有的股東,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二)杠杆收購又稱融資收購,是指透過目标公司的大量舉債來向股東購買公司股權的收購方式,所謂“杠杆”,是指公司通過借進資本或發行優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資産。(三)協議收購是指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之外與目标公司的股東就轉讓股份的數量、價格等達成一緻,從而達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的行為。【法律依據】根據《證券法》第八十五條,投資者可以采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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