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之後,隻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構成犯罪的,應當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别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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