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休、退休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核發的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提供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3、購買預售商品房的,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産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購買拆遷還建房的,提供市房産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4、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産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承辦銀行行政主管部門,或房産管理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鑒定證明,房屋産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5、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緻生活艱難的,應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案、病人的醫保卡、當期治療費用發票。非職工本人患病的,還應提供婚姻證明或者親屬關系證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