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開始,鹽業體制改革進入實施階段。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允許食鹽生産企業進入市場銷售經營領域,并且放開此前的跨區域限制,也就是可以跨省賣鹽。然而,全國多個省份都發生了食鹽定點生産企業跨省賣鹽,卻被當地鹽業局查扣的現象。央廣對此進行了持續關注。(回顧請戳:鹽業體制改革實施四十多天 多省查扣外地食鹽)
近日,國家發改委接受央廣記者獨家采訪,就報道中反映出的問題做出了澄清和回應。發改委表示,将于近期印發落實鹽改跨區經營有關政策的通知,重申鹽改的文件精神,要求地方鹽業管理部門不得設置行政壁壘,阻礙改革的進程。
戳音頻,聽發改委如何回應
鹽業體制改革:不意味着取消食鹽專營制度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在接受央廣記者獨家采訪時重申,鹽業體制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食鹽專營制度。簡單點兒說,這次改革的亮點,一是允許跨省經營,二是在産銷企業之間建立一種競争機制。
王強:這次改革是在專營的基礎上進行的改革,或者說叫完善專營體制。流通、批發,還是實行專營,但是内涵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比如說價格(限制)現在取消了。另外我們還允許生産企業進入市場,允許批發企業跨區經營。也就是說要有食鹽的定點生産許可和食鹽的批發證,才能夠生産和銷售。并不是說,誰都可以經營。在我們看來,競争是定點生産企業和原來有批發證的這些企業之間行業内部的競争。
已備案企業通過4種方式跨省賣鹽不該受阻
為了推進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去年以來,國家發改委聯合工信部,兩次下發文件,細化方案。王強說,事實上,取得省級批發許可的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向食鹽銷往地的省級鹽業主管部門進行相關備案,并采用以下四種方式運營,跨省賣鹽,就不應該受阻。
王強:第一種是自建網絡,自建商店可以賣;第二種是自建物流,或者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第三種是建分公司自己銷售;第四就是現有的渠道照樣有效。
地方鹽業局:有中間商“暗度陳倉”
但在落實上,這四種銷售模式,恰恰成為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和鹽業管理部門争議的焦點。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堅稱,自己的銷售模式,就是按照這四種方式來的。而鹽業管理部門卻并不認可,指出其中不乏私設無資質中間商的“暗度陳倉”。
中部某省鹽業局負責人:比方說一個生産企業,委托一個代理商,一下子銷售給他幾百噸或者幾十噸,中間商再批發給其他零售商戶。這個中間企業,是不是相當于有實際批發行為?!但是它沒有批發的資質。
華東某省鹽業局負責人:它(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到處召開所謂的招商會,以加盟、授權經營的形式,廣設轉代批點,并以保證金和押金等名義,收取大量的預收貨款。這是和國家的鹽改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是違背的。
發改委:相比企業違規 設置行政壁壘現象更突出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認為,在實際操作中,的确有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存在違規的地方,比如上面所說的搞加盟、轉代批等等。但相對而言,地方鹽業管理部門設置各種行政壁壘的現象,更突出一些。
王強:打個比方,我們說告知八個信息就可以了,他可能增加到十幾個、二十幾個信息。現在有一些地方搞了食鹽的交易平台。我認為這是好事,但是要公開公平公正,本着自願原則,不能把它作為一個前置條件,或者新設一個門檻。
部分地方拿“質量”說事 發改委:不應重複提供檢測報告
此外,還有地方鹽業局以所謂的産品質量問題,“刁難”食鹽企業。
某縣鹽業局工作人員:你的證是你的,食品安全是一地一證的制度。鹽廠賣鹽是合法的,隻要有食鹽批發許可。但是到當地以後,必須取得行政許可。
某市鹽業局工作人員:你們公司的食鹽批發許可證,到了當地工商部門你還得注冊,最起碼你得有工商營業執照,你要是辦公司的話你還得去稅務局,這都是一起連着的。
王強認為,這些是不應該的出現的問題。
王強:隻要有所在地有資質的部門檢測了的,把這個單子拿過來,你這個省就不能要求再提供省内的檢測報告了。你如果要想檢測,可以,你不能影響别人的銷售,你自己去拿幾袋鹽回去檢測。如果檢測完不符合規定,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當然跨省跨境條件裡面還設了一個要求,就是要符合衛計委公布的當地碘鹽的規定。
為何食鹽跨省難?部分地方鹽業“政企不分”
一些食鹽企業認為,之所以會發生多省鹽業局查扣外地鹽,根子還在于鹽業管理與鹽業經營的政企不分。
河北某食鹽生産廠區域負責人:利益就是鹽的價格。2016年12月份它的鹽的價格是5150塊錢一噸,我們的鹽過來以後,隻賣到3000塊錢一噸。牽扯到他的利益,價格懸殊太大了,它的鹽也賣不掉了。
山東某食鹽生産廠區域負責人:當地的鹽業公司跟當地的鹽業局是一家,運營和執法是二合一的,所以說我們的鹽進去之後呢,對他們的市場格局會形成沖擊。他就通過鹽業局稽查大隊這種身份和手段,去設置種種的行政壁壘進行幹預。
江蘇省鹽務局曾表示,對于外地食鹽,省鹽務局一直都持開放态度。另一省級鹽業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也表示,歡迎外省鹽進入本地市場。但這位負責人直言,省内的食鹽定點生産企業要想走出去,一定會遇到地方保護主義,這毫無疑問。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表示,鹽改政策落地五十天以來暴露出來的問題,表面上看是食鹽企業與地方鹽業局的沖突,但更深層次的矛盾,還是政企不分。
王強:如果是一個企業,它沒有行政的力量,它也卡不住。所以我們現在要求,有條件的要加快政企分開,鼓勵加快政企分開的步伐。我們也規定了一個時間,6月份以前必須把政企分開的方案做好,年底以前,全部行政層級的鹽業部門和鹽業公司必須要政企分開,這樣才更市場創造一個公平競争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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