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開考專業,一般應在普通高等學校的專業目錄中選擇确定。專業考試計劃的内容包括:指導思想、培養目标與基本要求、學曆層次與規格、考試課程與學分、實踐性環節學習考核要求、主要課程說明、指定或推薦教材及參考書等。專業考試計劃實行課程學分制。
專科專業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同類專業水平相一緻。各專業總學分數不得低于70學分;開考課程不得少于15門,其中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于14門。
本科可分為兩段,即基礎科段和本科段。基礎科段可直接與本科相銜接。本科累計總學分數不得低于125學分,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得少于20門;其中基礎科段的學分數不得低于70學分,理論考試課程一般不得少于12門。全國自學考試時間一般如下:自考每年開設4次(各省市開考的次數由省級考辦決定),考試時間分别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區已将考試次數調整為4月和10月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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