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取消公糧是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關于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在2006年正式取消農民交公糧。公糧一般指農業稅。農業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産、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2006年2月22日國家郵政局發行了一張面值80分的紀念郵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農業稅》,以慶祝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着,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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