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步驟:
第一步:申請單位或個人向區政務中心新聞出版(版權)局提出書面申請後領取《設立印刷企業申請書》。
第二步:申請單位或個人向“窗口”遞交按照《設立印刷企業申請書》的要求準備的材料。
第三步、區新聞出版(版權)局将申請材料報成都市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局印刷管理處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内容進行實地考察核實。經實地考察核實符合法定條件、标準的,參加新聞出版局組織的印刷業有關法規培訓,取得《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後,填寫印刷企業登記表。
第四步:新聞出版局到省政務服務中心對申辦企業進行注冊,并報上級機關——省新聞出版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五步:新聞出版(版權)局在省新聞出版做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後15日内向申請人頒發《印刷企業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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