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部門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向人事部門提出所需人數、崗位、要求、并解釋理由;
二、人力資源部門複核,由最高管理層審核招聘計劃
三、人事部根據部門遞交的需求人員申請單,确定招聘的職位名稱和所需的名額;
四、對應聘人員的基本要求即資格及條件限制,比如該職位所限制的學曆、要求的年齡、所需能力和經驗等;
五、所有招聘的職位的基本工資和預算工資的核定;
六、制定及發布資料,準備通知單或公司宣傳資料,申請辦理日期;
七、聯系人才市場或張貼招聘通知;安排面試時間及場地和面試方式。
八、最終确定人員,辦理試用期入職手續,合格錄用轉正及手續。
九、簽訂合同并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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