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仲改革,改革内政,發展生産,改革軍制,使齊國強盛,齊桓公确立霸業。
2、商鞅變法,以法律形式廢除了井田制,确認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廢除了奴隸主貴族的世襲特權,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加強了新興地主階級的中央集權制度。秦國逐漸強大,為後來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商鞅實行的嚴刑酷法和文化高壓政策,對後來秦朝産生消極影響,商鞅主張的法家思想,成為秦國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思想 。
3、王安石變法,政府的财政收入大為增加,各地興修了許多水利工程,不少荒地辟為良田,軍事實力有所增強,在一定程度上扭轉了積貧積弱的局面。
4、張居正改革,是我國賦稅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納銀代役的規定,相對減輕了農民的負擔,農民對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松弛,賦役征銀的辦法,适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于農業商品化和資本主義萌芽的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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