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産權房購買風險有:
1、法律風險,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2、政策風險,一旦遇到政府整頓小産權房,那麼可導緻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
3、轉讓風險。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隻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将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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