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音樂類的綜合分=考生總分*50%+專業分*7、5*50%。
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類的綜合分=考生總分*40%+專業分*7、5*60%。
播音主持類的綜合分=考生總分*80%+專業分*7、5*20%。
高職專業綜合分以450分為滿分按本科辦法的相應比例折算。
根據省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規定,藝術類考生的綜合分由考生總分和專業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藝術類綜合分折算方法為,本科專業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
絕非單純地相加,而是各分數各占一定比例。例如多數學校規定藝考分數占30%,文化課分數占70%,即若藝考300分,高考文化課500分,那麼綜合分就是300x30%+500x70%=440。
440的綜合分就成為了與其他報考同一學校的競争對手進行排名的最終依據。
看到的“文史類”、“理工類”即普通文、理科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當然“藝術類綜合分”就是藝術類專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了,也就是440分将來要面對的一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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