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據上如果寫的是“定金”,就屬于我國擔保法中的一種擔保方式。如果你作為支付定金一方,完全履行債務後,對方如果未将定金抵作貨款,應當返還給你。
2、當然,以上主要指履約定金,目的為擔保合同順利履行,此外還有成約定金、解約定金等等。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