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國務院決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随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我國将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财政保障範圍。
免除學雜費後,平均每個小學生每年可減負約140元,初中生減負約180元。中央與地方各級财政5年間将累計新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約2182億元。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适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适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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